信息网简介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九个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合主办。信息网将及时提供最新的工程造价信息,主要内容通过网站、《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及《材料价格专刊》、价格“信息包”体现。
  网站设有相关文件、工程定额,价格信息、造价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网员之窗、专业论坛,网上备案、网上年检、信息包服务、合格软件、各设区市专栏、书讯等服务内容。网站实时发布全省各地最新有关工程造价信息。
  福建工程造价信息月刊内容主要包括领导讲话、政策规定、问题解答、综合信息、价格信息(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工程造价指数、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专业论坛等。
  材料价格专刊包括材料综合价格及品牌价格。
  价格“信息包”内容包括材料综合价格、品牌价格及机械台班单价,可与经省建设厅测评合格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实现标准接口。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实行网员制,具体如下:

序号 网员类别 服务内容 网员服务费
(网员专用信息服务时间)
1 A级 提供月刊(不含专刊)或价格"信息包" 300元/年
2 AA级 提供月刊、专刊、价格"信息包"和公共信息、网员专用信息 个人:600元/年(360小时)
3 单位:1200元/年(720小时)
4 AAA级 除AA级服务内容外,在网上开设网员单位宣传栏 根据服务内容另行议定
5 AAAA级 除AAA级服务内容外,在网上开设产品信息专栏


  "信息包"加密锁费用单列,每个50元。原来已有"信息包"加密锁的,申请2005年度的"信息包"时,不必再购买"信息包"加密锁,办理入网手续后,到本网站下载升级程序。
  网员登记请与当地造价站联系,各设区市造价站联系电话:
  福州 83371882 厦门 5050276 宁德 2823856 莆田 2675235 泉州 22178903
  漳州 2912741 龙岩 2322957 三明 8594691 南平 8722970
  省造价总站联系电话(0591)87672677。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FJGCZJ.COM

  为方便边远地区的网员,需要与省造价总站直接联系的,请将转帐或汇款回单(汇款用途请注明"信息费")和《2005年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员登记表》一并传真至(0591)87613964,(如加密锁升级用户请附上加密锁锁号)。

开户名:福州建经图书有限公司
帐号:350011511020109029509
开户行:福州市商业银行湖东支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二○○三年十月  


  第一条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市、龙岩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合主办,设网站和网刊,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信息的特点,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信息服务为目的建设的信息网,并接入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信息网域名:http://www.fjgczj.com.

  第二条 信息网宗旨是贯彻国家信息产业政策,积极参与福建省以及国家的各种信息化工程建设,为我省基本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建材企业等提供决策支持与信息服务,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第三条 信息网主要设置:发布国家、省有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标准、规范;发布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文件;发布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其他建设信息内容。主要栏目有:定额管理、价格信息、造价监管、标准规范、文件刊物、网员之窗等。

  第四条 信息网提供用户查询、检索、下载等信息服务,并提供用户信息的发布空间。为了健全信息资源及维护信息网的持续发展,为用户提供超值信息服务,信息网采用网员制的形式提供有偿服务。

  第五条 承认本规则的单位及个人,填写网员申请表,交纳信息服务费即成为本信息网网员。

  第六条 网员类别
网员类别分为A、AA、AAA、AAAA四个,其中:
  1、 A、AA级网员。主要对象是个人和一般单位网员。
  2、 AAA、AAAA级网员。主要对象是各级造价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大中型建设、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单位网员及大中型生产厂家、经销单位网员。

  第七条 网员权利
  1、 A级网员可获得月刊(不包括专刊)与网站公共信息;
  2、 AA级网员可获得月刊和网站提供的各项信息服务;
  3、 AAA级网员除AA级网员权利外,还可在网站上开设专门网员单位宣传栏;
  4、 AAAA级网员除AAA级网员权利外,还可在网站上开设产品、业务信息专栏。
  5、网员信息服务费到期退出权利。

  第八条 网员义务:
  1、按期交纳信息服务费。
  2、积极配合信息网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设备, 如通信线路、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等设施。
  3、信息网提供的相关技术、软件以及信息只能在本网员单位内部或网员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售或转让。
  4、遵守本规则和有关的协议,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5、网员提供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对网员提供发布的信息准确性及可能引起的其他纠纷由网员承担责任。

  第九条 对网上信息的使用及使用可能产生的结果由使用者自己负责。

  第十条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享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2002年1月1日起生效。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二○○一年十二月


主办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协办单位: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市、龙岩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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